降工資違反勞動法嗎
降工資違反勞動法嗎
公司經營不善,全員理應共擔!全員降薪,理所當然。
公司是一個經濟體。公司經營的本質是增收、增效與增值。也就是說,公司的存在首先是因為它能創造經濟收益。員工的高薪,來源于高收益。一旦沒有收益或收益減少,那員工薪資減少是必然的,而且是呈正比關系的。同時,員工的工作沒有給公司帶來收益,本身就是一種成本浪費,即是負債。所以,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公司經營收益呈正比關糸。公司收益好,員工收入自然高。
公司是一個責任共同體。公司的經營責任是全員的責任。人是公司經營中最重要的資源,不僅包括老板股東,也包括全體員工。而且員工是最重要的資源與責任體。公司經營好壞是全員的責任。公司經營不善,不僅是老板的責任,也是各職能崗位的失職。共擔責任,是企業組織的一項重要經營管理原則。
公司是一個價值共同體。公司所有人員都是公司價值創造者,都要對公司的經營價值創造負責。公司的每一個崗位都是一個價值創造體,每一個員工都是公司價值的創造者。每一個崗位上的價值創造者,也就構成了公司共同整體價值創造體。所以,每個員工都要為公司的共同價值創造負責。
公司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大河沒水,小河干。公司效益好,員工利益自然高。相反,公司收益不好,員工利益也同樣會受損。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公司是一個共生體。公司是一個共生組織。共生共創,共榮共損,共擔共享。一起成長,一同進步,共同分享。合創共生,共擔共贏。
公司經營不善,全員理應共擔。
1、用人單位單方給勞動者降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公司的這種行為是為什么?目的是逼你離職或者調崗,還是對你的工作不滿意?
1、降薪是否違法要看情形。一是勞動合同約定,二是最低工資標準,三是降薪程序是否合法
員工可根據具體實際情況拿起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并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資
2、看你們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你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如果你們公司要調整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看他是否和你協商后確定了,公司不能采取隨意的降薪調崗的方法,否則你完全可以不同意。
3、如果你們公司就是想通過這種降薪的方法逼你辭職、調崗的話,你可以以公司違法調整崗位和薪酬為理由,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公司不同意支付的,你可以提出勞動仲裁,仲裁會支持你的要求。
【公司單方面降低工資是違法的】
謝謝邀請!從法律層面分析,薪酬結構及薪酬多少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約定的,需雙方協商一致后才可以改變。如果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單方面降低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
當前,受疫情的影響,不少企業面臨著不能復工效益不好的困境,此種情況下,有困難或難以為繼的企業是可以降低工資的,但前提是必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近期人社部辦公廳下發的相關通知明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在疫情面前,我的理解是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該相互體諒,企業倒閉或是破產,實際上也會對員工產生巨大的影響,建議大家互相體諒,攜起手來渡過難關!
這個現象我以前的廠就有過,說是效益不好就減底工資,不做就走人,因很多人都歲數大沒幾年退休了,出去找工作難找也就忍著礙幾年退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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