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能變更幾次
孩子撫養權能變更幾次
謝謝邀請;樓主說的是,法院已將孩子的撫養監護權判給了一方,是否能更改的這個問題。是人都知道,凡事不可能是絕對的,就沒有不能更改的話題。要是法院裁決的案子不能更改的話,豈不存在冤假錯案,受冤者無處可了伸了嗎?這是永遠不可能的。
只是說法院在審理一般的民事離婚案件中,裁決孩子的撫養監護權歸男方或者是女方,都會依法根據實際情況,誰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條件和學習環境,使孩子能在固定的生活中健康快樂的成長,就會把孩子的撫養監護權判給誰的,輕易絕對不會更改孩子的撫養監護權是有的。
如果有孩子監護權的一方,不尊重法律的規定,無理拒絕和剝奪了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撫養孩子和探視孩子的權利。同時,又阻撓和剝奪了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的話。這就屬于違法的侵權行為,另一方完全有權利將對方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撫養監護權。
如果有孩子撫養監護權的一方,由于重大疾病,或者是不可抗拒的外來力量,造成喪失了體力的勞動能力,又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話。對孩子的撫養就失去了保障,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培養是極為不利的。另一方要求更改孩子的撫養監護權,在法律上能夠成立,法院依法也會變更孩子的監護撫養權的。
如果有孩子監護撫養權的一方,對孩子的監護和撫養沒有盡到責任。或者是因為又組成了家庭,對孩子進行虐待,只要有證據和鐵的事實。另一方也完全有權利將對方告上當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要求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監護權,只要法院審理認定事實存在,法院就會支持的。
還有的就是,孩子已經完全擁有了表達自己愿望的能力,愿意跟父親生活,或者是母親生活。法院依法會考慮孩子的意愿,也會更改孩子的撫養監護權的。
總之,既然離了婚,最好能給孩子一個安定的學習環境和優越的生活條件。不能因為父母恩怨繼續,搞拉鋸戰,再嫁禍在孩子的身上,是絕對不可取的。
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可以變更。
如果父母雙方可以協商一致
那么雙方簽訂一份協議即可,然后把孩子的戶口到派出所變更一下即可。
同時為了考慮以后孩子上學等方便, 建議雙方可以到公證處做一個《變更撫養協議》的公證。
如果父母雙方達不成一致
可以到法院去起訴變更撫養關系。法院會考慮如下因素來判決是否變更撫養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建議先收集足夠的證據,及時到法院去起訴。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離婚的一方獲得孩子的監護權以后,不能隨意更改孩子的姓氏。
更改孩子的姓氏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確認同意才行。
但是孩子年滿十八歲以后 ,可以自己更改,自己喜歡的姓氏,即可以隨父親的姓氏,也可以隨母親的姓氏。
沒有次數限制。 根據《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孩子撫養權能變更幾次“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