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對配偶影響
有案底的人對配偶影響
和有案底的人結婚沒有影響,因為結婚與案底沒有任何法律關系。一時犯罪進看守所或者監獄判刑一年有期徒刑。說明已經得到了法律制裁,出獄后不影響結婚。具體到,結婚后找工作會不會受到影響,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有案底的人,考公務員、當兵、考軍校政審將受到一定的影響。
如果你不是職業賣國,或者刑事案件,普通的經濟類案件是不會對你子女產生太大的影響。當然了你子女從政是不可能了,當兵也會有很大的限制,但是普通生活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和變化。但是你自己就不一樣了,作為一個有案底的人,你幾乎不可能貸款,出國等活動了,不過你普普通通的去做一個普通人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當然有影響了。你丈夫有前科,現在是你兒子的父親,你兒子以后要參加工作,考公務員、國企等國字類的,或者是參軍等,考試過后要政審,要填家庭成員,如果家庭成員里有前科的,政審是不會通過的。你兒子只能去私企一類的企業工作。
所以,要想孩子有前途,家人就要遵守國家法律,不能有任何前科。
從目前情況看,有“案底”將終生無法消除,也不可能考慮消除。因為,這是題主人生經歷的重要記錄,或者叫“污點”,在社會治理這個龐大復雜的系統里,對有“案底”的人進行重點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從個別例子看,或許有些人感覺不公平,認為我只是“過失犯罪”或者不是重大暴力犯罪,社會應該給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事實上,我們雖然呼吁社會民眾對有“前科”的人不要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但收效甚微。
從社會治理的需要看,這樣做又無可厚非。因為在現行發案中,有超過半數的案件嫌疑人都有“前科”,這個數據就能說明一切。對于這些人列入重點管理有其科學依據,或者說白一點就是,有前科的人超過半數會“屢教不改”。
目前,有犯罪前科,不但會在很多方面影響自己,比如你有盜竊前科,恐怕保安公司都不愿意要你。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孩子,只要是孩子將來當兵、入黨、考公務員……等需要政審時,一般不予通過。
有配偶、直系親屬(三代以內)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2、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嚴格起來每個人都有犯罪的行為,細分的話現在稍有不慎都會被判刑。比如拿上海這邊來說,現在的理財,P2P,期貨外匯等電信金融詐騙,一抓都是幾十上百人。大部分都是剛畢業不久的男女大學生,老板目的不純,員工也屬于協助犯罪。雖然刑期僅僅幾個月到一兩年不等,但都屬于犯罪前科人員。再比如打架,醉駕等等,都不是那些十惡不赦的罪。
如果在乎的是人,可以看性格和人品是否合適,而不是看是否有前科案底。如果在乎的是后代子孫當官當兵的影響,那完全可以不選擇前科案底的人。簡單來說,是否判過刑,不能決定一個人是好是壞。
一個人是否適合結婚,取決于你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感情。
判過刑,好比貼在一個人身上的標簽。人的一生會有很多標簽,好的標簽比如:高富帥,白富美,高材生,身材好,工作好等等。壞的標簽比如:矮窮矬,收入低,學歷低,打過胎,出過軌,前任多等等。用有色眼鏡看人,看的都是過去。過去只能當做對未來的參考,而不是決定未來的因素。
最后總結,無論對方是否判過刑,都不影響兩人會不會結婚,也不影響兩人會不會離婚,關鍵看兩人處的合不合適。
政審中審查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目的是審查政審對象是否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不良的影響,因此親屬一般是指對政審對象影響較大的近親屬,一般是父母和年長的兄、姐,如果這些人有刑事犯罪記錄,政審機關可能會認為政審對象可能受到不良影響。父母是對子女影響最大的,如果有犯罪記錄,對子女政審肯定會有影響的,即使離婚后犯罪也會有影響的。不過政審只是針對入黨、參軍、進機關事業單位,一般的職業不影響。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征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不能通過政審,就無法通過公務員考試、當兵、到銀行、國企、事業單位上班,無法考入軍校和警校。
刑事犯罪留下的案底,對夫妻之間的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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