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不簽訂視為事實勞動關系。從次月起公司要支付你雙倍工資,但你要搜集相關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證據有如下幾種:入職登記表,考勤記錄,工牌,工資條等……
謝邀請: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無數次了,愿意和大家再學習一下《勞動合同法》。
一、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必須在30日內,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向用人單位索賠雙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
二、勞動者在今后應聘時,要保存好在該單位工作時的所有資料。如:(1)應聘錄取通知書;(2)上崗培訓考試成績單;(3)工裝;(4)工資發放表;(5)加班加點通知單,以及單位讓你簽字的憑證。(6)本人參加單位生產工作的影像資料。
三、勞動者與單位一旦發生了勞動糾紛,不論是對部勞動仲裁的公堂,還是走司法程序,我國的法律有明確規定,那就是:“誰主張,誰舉證。”那么,有了以上這些資料和證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這起“官司”將必輸無疑。
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
2.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4.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5.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
6.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7.《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作了明確規定,范圍比以前寬了。
9.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0.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
11.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
沒有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個人該怎么要求賠償?
根據樓主的描述,需要二方面看待問題,因為和你同一批進單位的勞動者,他們都簽訂了勞動合同,唯獨只有你一個人沒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光憑這一點,你沒有任何理由找單位要求賠償,因為《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雙向的,是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同時也適應任何企業。
請問樓主第一個問題:您在企業工作二年多時間了,難道單位沒有替你代繳社會保險嗎?至少單位替你繳納了五險一金當中的‘’五險‘’。
‘’五險‘’指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這五險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只要您參加工作,單位就應當履行繳費義務。
‘’一金‘’即: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律法規的,視企業經濟效益而定。
請問樓主第二個問題:在該單位工作二年多時間,難道你身體上沒有出現過毛病?住過醫院嗎?你至今還沒有醫保卡嗎?
鑒于這二點,我認為樓主描述的問題是假的,哪有工作兩年多對自己的養老、醫保不關心的人很少。
如果確切地的說,反映的情況是真實的,請按照勞動法,要求單位給予經濟補償是合理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條適合你》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