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工傷由誰承擔
勞務公司工傷由誰承擔
是在工作時間受傷就是工傷!
給誰干活受的傷,誰就要對你負責任!
勞務派遣公司也是黨的領導下,也要執行黨章!
謝邀!關于這個問題,勞務派遣人員是屬于勞務派遣公司,他和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和繳納社保費用,這與用人單位無關,所以說產生的工傷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要是勞務派遣公司沒有為員工參保繳費社保事宜,用人單位也沒有詳細的審核勞務派遣公司的用工情況,是否合法合規,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感謝樓主的提問!
明確回答樓主的問題,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社保福利等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而非用工單位承擔,在這里有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 用人單位 ” 和 “ 用工單位 ” ,下面我會借助一張關系圖讓樓主清楚理解,也幫助更多的人理解清楚勞務派遣公司、企業、勞務派遣工三者的關系。
“ 用人單位 ”屬于法定概念,員工和A企業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那么A企業就是用人單位,也是員工的法定雇主,A企業應當履行給員工發放薪水、福利、獎金、交納五險一金、勞動關系管理等責任。
“ 用工單位 ”是員工實際提供勞動的企業,也就是員工實際工作的單位,員工和A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在B企業工作,那么B單位就是用工單位,A企業為用人單位,從上圖可以看出,用工單位和員工之間只有工作任務的派發和工作成果的驗收,一切來往都是停留在工作的管理和交互層面。
勞務派遣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保費、發放的工資費用等都是由用工單位支付承擔,再由勞務派遣公司為員工發放工資,交納五險一金;大家可能覺得這樣的現金流屬于多此一舉,為什么用工單位不直接支付給員工,非要繞一圈到勞務公司再回到員工手里?
顯然這樣支付于法于理都不通,因為用工單位和員工之間沒有雇傭和被雇傭的關系,員工只是受法定雇主派遣來用工單位完成一定的工作。用工單位支付給員工各項費用只會增大用工風險,甚至還會陷入勞動糾紛中去。
綜上,已說清楚勞務派遣工的各項費用支付都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大家有不同意見歡迎關注,踴躍評論、交流、指正!!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勞務公司工傷由誰承擔“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