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貸款條件
根據商業銀行法的相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條件是需要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對于商業銀行貸款主要說以下兩個要點,一是是否提供擔保,二是是否得以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關于第一個要點,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后,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在進行商業銀行貸款時,銀行需要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會約定貸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等要素。
關于第二個要點,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關系人一般是指商業銀行董監高、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上述人員投資或擔任高管職務的公司、企業等。以上關系人不得進行信用貸款,但一般貸款還是可行的。需要注意的是放貸行為和貸款合同相對獨立,放貸行為違法,但貸款合同依然有效。
一、貸款的總體條件
這是指銀行對借款人的評價。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核準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我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貸款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還應當符合以下主要條件:
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還款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 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登記及年檢手續。
3、已在銀行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帳戶。
4、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5、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二、不同種類的貸款,所需條件的側重點不同
以擔保貸款為例,舉例說明:
貸款擔保是指為提高貸款償還的可能性,降低銀行資金損失的風險,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保障貸款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
按照擔保責任載體不同,可分為人的擔保和財產擔保兩種。擔保的具體形式為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
1、保證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履行主債務的能力。
2、抵押貸款:規定了具體的抵押范圍。沒有規定的、不明確的,不能抵押。還有明確規定哪些不能做為抵押;對抵押物的認定、估價都有說法的。
3、質押貸款:同樣規定了質押范圍和明確了不可質押的種類。對質押價值、質押率、質押效力問題都有細節上的要求。
就是說,不同的貸款種類,都有不同的要求。不管怎樣的要求和條件,都是銀行以防范貸款風險為出發點設置的。
貸款分很多種類,比如有房貸,個人消費貸款,公司貸款,信用貸款。每個種類的條件都不一樣,但是總的來說一般關注這幾點。一是還款來源,也就是收入,是否穩定,是否能覆蓋得了月還款額。二是抵押物情況,住宅打折是否在70%以內,商業是否在60%以內,是否好變現.三是征信情況,逾期很多,就不能信用貸款,有抵押物的情況視情況而定。四是貸款用途,要有合理的用途才能申請貸款,比如消費,裝修,買房,買車或者公司經營等。商業銀行貸款條件基本上就是以上幾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