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程序
你好,協議離婚對財產的分割問題可以協商解決,可以離婚后再分割財產。
接下來我講一下協議離婚:
概念
協議離婚是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我國婚姻法規定,解除婚姻關系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要求”雙方自愿”即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
3、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離婚協議的內容
1、離婚協議書中要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
2、子女撫養,即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5、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協議離婚的程序
1、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
具體步驟是:
(1) 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2、夫妻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向法院提交自愿離婚的協議書,或者雙方親自到法院作自愿離婚的庭審筆錄,由法院審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調解書》,并收回《結婚證》,自此,雙方的夫妻關系解除。
當然必須是要辦理離婚證之前劃分了!這個問題沒有別的答案,除非你有特殊情況,你要知道當你們決定離婚的那一刻就決定了你們以后不再是夫妻,甚至會形同陌路,至親至疏夫妻!從情感方面來講,中國有句古話,丑話要講在前面,如果礙于面子不好意思分割財產,那說明你們的婚姻還不至于走到離婚那一步,離婚可能只是一時沖動的決定,你需要慎之又慎,畢竟離婚也是人生的另一個轉折點,離婚的代價也會非常大!如果必須要離的,更要把事情提前說清楚,因為以后再去計較這些東西,那時候有可能會撕破臉,而且那時候自己可以正確的權益會少之又少!另外,從法律層面來講,這個也不符合離婚程序的標準,辦理離婚的時候,你們是要簽署離婚協議的,一旦簽了字后,再想劃分財產那就得走法律程序了!所以必須要在離婚之前劃分清楚財產和一些相應的義務責任!
如夫妻雙方能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公證處辦理《離婚財產協議》公證即可;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存在爭議,則只能通過訴訟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