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撫養權把孩子抱走怎么辦
離婚就像一場戰爭。夫妻倆總是充滿斗志。他們必須戰斗到死。尤其是在誰該撫養孩子,誰該多拿少財產的問題上。誰也不肯吃虧讓步。從新聞中可以看出,孩子突然被人搶劫了。起初,這是一個人販子。后來報警后才知道是夫妻離婚,一方派人去搶孩子。
那么夫妻離婚沒有撫養權把孩子抱走怎么辦?警察法院管嗎?
子女歸誰撫養確實是個難題,孩子就是一家的愛情結晶,一個家庭的未來,很多人都非常喜歡自己的孩子,即使離婚也無所謂,只要有孩子的陪伴,完全不在乎,可以說為了孩子,其他都可以拋棄。不是這樣說的,在現在的國內,大部分的人的婚姻其實都是沒有愛情的,完全是靠著孩子維持著,如果沒有了孩子的牽掛,這么離婚率還不知道要翻幾倍呢。
沒有撫養權把孩子抱走怎么辦
這個問題確實有點復雜,甚至說,不少搶孩子事件背后都有可能是律師出謀劃策的。在離婚時,孩子由誰控制確實對法院判決孩子歸屬有影響,但是法律上有沒有規定這個影響,屬于現實中的無奈之舉。和國內復雜的情況有直接關系。具體理由如下。
一、孩子歸屬撫養,法律上規定都很詳細,法官自由裁量權也很大。按照之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小孩撫養是2歲以內歸母親,2-10歲之間夫妻有平等的爭奪權,8歲以上以小孩意見為主。
民法總則修訂以后,8歲已經減少到8周歲, 就是說8歲以上就以小孩意見為主。
應該說,這個規定還是比較詳細的了,但是, 在2-8歲這個區間,即使在男女有平等爭奪權的情況下,是不是就像大家理解的那樣,誰掙錢多孩子就歸誰撫養呢?這個就沒有確定的答案 了,而是由每個案件的法官自己決定,法官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看看到底誰有利。
然后判決歸誰撫養。另一方按照標準支付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在法定的標準之后,還有一些實際可以影響法官判決的因素,可以決定孩子歸誰。
除掉法律條文規定標準之外,還有有一些現實因素,確實可以影響法官的判決,例如,一般來說,大一點的女孩子因為生理問題,判決給母親撫養更加的適合,男方可能就不太方便了。
例如,孩子由誰實際撫養較多一些,和誰更加親近一些,有的夫妻,一方掙錢確實很多,但是可能自己天天加班出差,根本沒有時間陪孩子,這樣的例子中,掙錢不多的一方反而陪孩子更加多些,那就是法官要考慮的事情。
還有就是在離婚的時候,本來孩子歸誰實際控制對撫養權歸誰沒有一點影響的,但是如果孩子由一方控制隱匿,法院判決卻歸另一方直接撫養,判決以后小孩如果找不到,那么法院還要負責按照判決結果來執行,法官要幫你去找小孩,如果找不到,那么判決成了一紙空文,這可怎么辦?你還不要天天要法官去找孩子,法官頭疼嗎?早知道如此麻煩,法官還不如一開始就判決孩子歸實際控制一方,這樣就不會出現尋找孩子的麻煩事了,所以,才造成了現實中,有些夫妻會千方百計去搶走孩子,帶到老家,親戚家,隱匿起來,以便在離婚的時候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三、如果沒有撫養權把孩子抱走怎么辦,報警警察管嗎?
遇到強行搶奪孩子的, 肯定要及時報警,如果當場攔下孩子,那么警察肯定會訓詞搶奪的人,要求要維持現狀,不能帶走,所以,一定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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