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如何把戶口遷回娘家
女人離婚如何把戶口遷回娘家
夫妻可以就離婚財產中的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分割后關于戶口的遷回,第一,從原則上講,雙方在離婚后,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會有很多不便,當事人有權利選擇分戶或者將戶口遷出。但是,這種權利并不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必須符合遷入地的戶籍政策。
第二,根據各地戶籍政策的不同,關于當事人在離婚后的戶口問題,沒有準確和細化的規定。當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狀況結合當地的戶籍政策想辦法。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離婚后需要可以申請戶籍遷回娘家。女方當事人想轉移戶籍會娘家,需要先到娘家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在取得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遷入的準遷證。然后當事人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回到當事人目前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如果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遷出戶籍,會注銷當事人的戶籍,當事人拿到戶籍資料,再回到落戶地區派出所辦理上戶口手續。
只要女方娘家村委會及派出所同意就可以。離婚后遷移戶口,需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個人申請書等材料。
辦理流程如下:
1、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2、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
3、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離婚后女方戶口可以遷回娘家?!稇艨诘怯洍l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卑凑宅F行戶口政策,離婚后可以將戶口遷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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