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發最低工資耗你
公司只發最低工資耗你
團結起來,團結力量大,力量能橫掃一切。
在北京,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是違法的,也是行不通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在北京,有的公司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對個人有多大的影響呢?
首先,這是違法行為,其次,這也是行不通,也是做不到的,因為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低于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的。
也就是說,在北京參保繳費最低是按照社保繳費下限來參保繳費,不可能按照最低工資標準來繳費。
2019年,北京的最低工資標準漲到了2200元,2019年北京的社保繳費下限是養老保險最低繳費3613元,也就是說,在北京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最低基數是3613元,不可能是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
也就是說,哪怕你的工資低于3613元,那么也是要按照3163元來參保繳費的,也就是個人最低繳費是289.04元,因為這是社保繳費下限,退休人員的繳費不能低于這個下限,系統也是不允許的。
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呢為了減輕社保負擔,故意給員工沒有如實申報社保繳費基數,而是故意壓低,少報繳費基數,或者是直接按照社保繳費下限來參保繳費。
對于職工來說,影響是比較大的,因為會直接導致他退休后的養老金變少,因為繳費基數變少了,每個月繳費金額也變少了,雖然當期的到手收入可能會增加,但養老金以后會變少,是得不償失,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
所以,如果企業給你少報了繳費基數,最好第一時間反映,跟單位協商,要求如實申報社保繳費基數;如果協商不了,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查處,當然,如果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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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特殊時期,大家挺一挺就過去了,相信國家,相信黨,相信政府,也相信你們老板
停薪留職是員工自己主動申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才能生效的一種短期內脫離工作崗位,但仍保留在原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合約方式,但絕不能有公司單方面決定和簽署,否則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但今年情況太特殊,很多公司受疫情影響非常嚴重,能安全存活下來已實屬不易,不裁員更是很仗義了,能出此下策也實屬無奈,作為員工也應該予以體諒和理解,否則太較真就會兩敗俱傷,甚至會永遠地失去工作。所以,既使知道公司這么做不合法也應該選擇隱忍,不然鬧大了就會丟了飯碗,很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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