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
不能自然由侄子女繼承
姑姑只身一人,沒有子女。按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不在了。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沒有第二順序繼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可能在。如果姑姑不留遺囑,百年之后,就由姑姑的兄弟姐妹繼承了。獨侄子或獨侄女只有在他們的父親,與姑姑稱兄道弟的人死亡,這個獨子或獨女只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只能繼承他父親那份財產(chǎn),不能繼承全部財產(chǎn)。
姑姑要將財產(chǎn)讓獨侄子女一人繼承,一,姑姑的兄弟姐妹放棄繼承。有一人不放棄繼承,獨侄子女就無法繼承。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姑姑生前留下遺囑。
侄子女在我們一般人看來是近親人。但按《民法典》的近親屬的范圍并沒有把侄子女列入近親屬。只能算再一層的近親屬。侄子女不在法定繼承人之列,因此姑姑寫遺囑不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chǎn)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shù)人繼承”的情況。
而是屬于該條第三款的情況”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chǎn)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侄子女是姑姑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姑姑將財產(chǎn)留給侄子女,叫贈與。百年之后,叫遺贈。
只有這二個情況,姑姑的財產(chǎn)才能由獨子女繼承。贈與一般附條件,簽贈與扶養(yǎng)協(xié)議。獨子女只有履行對姑姑的扶養(yǎng)義務,才有受贈姑姑財產(chǎn)的權利。
這個問題很沉重,但也是事實,在一些重大自然災害以及疫情之后,一些家庭可能都會消失,那他們的銀行存款會如何處理呢?還是有相關規(guī)定的。
我們首先要來看一下銀行關于無主存款的處理原則。
無主存款是是指因為人員去世、失蹤以及自然災害等原因,而出現(xiàn)的無人認領的銀行存款。
無人認領的活期銀行存款超過15年,定期存款超過20年,如果沒有存款收支業(yè)務,銀行將會認定為無主存款。
主要分為二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儲戶死亡或者失蹤,而他的銀行存款卻沒有第二個人知道。
第二種情形是指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原因造成儲戶死亡而無人認領的銀行存款。
對于第一種情形,通常銀行會將其轉為自己的營業(yè)外收入。但是如果哪一天有人依法申請對該筆存款有繼承權,銀行要毫無條件的將該筆存款及利息支付給繼承人。
第二種情形,如果沒有合法繼承人或者遺囑,這些錢將會按照程序納入國庫,或者作為集體收入處理。
而此次疫情如果出現(xiàn)無主存款,一般會按照第一種情形來進行處理。
感謝的邀請,我是晨曦小荷,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單身一個人沒有后代,會怎么處理自己的遺產(chǎn)?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我們每個人處理的方式不一樣,但原則都一樣,該怎么樣就怎么樣。人這身前身后事,自有他人去評說,遺產(chǎn)也一樣。總之是留給社會了。至于以何種形式,本也無所謂。
周潤發(fā)不是單身,但他的裸捐還是非常值得敬佩,我們并不是要道德綁架,人各有志,但能心系天下,那么天下人必有心系他之人,在他百年后,去想起他,紀念他,傳誦他,這就是最好的表達。我們每個人都是赤條條來,終歸也是赤條條去。啥沒帶來,啥沒帶走,但都是社會給予我們的,要感恩。給予了個人,也是社會的個人,給予了集體,也是社會的集體,給予了國家,也是人民的國家。不管是骨頭還是肉,爛到湯里鍋里都好,怕就怕灑到外面,不過那也是“造福全人類”。
按照自己的喜好和追求,去分配自己的遺產(chǎn),讓它們發(fā)揮最大的效用。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如果如葛朗臺般,讓歐也妮在這邊好好管理,再到天堂那邊交差。這恐怕是:臣妾做不到!或者任誰也做不到。如果有用,那么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就是虛話了。請珍惜生前事,身后自有人去料理。有親人、朋友、單位、社區(qū)、黨、國家。你不是一個人,你不孤單,你是社會的人,你是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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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是指繼承開始后,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且無人接受遺贈的遺產(chǎn)。這類異常主要包括下列情況:沒有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遺產(chǎn);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且受遺贈人全部放棄受遺贈的遺產(chǎn);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全部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全部放棄受遺贈的遺產(chǎn)。繼承開始后,如果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仍處于不明確的狀態(tài),那么必須通過公告程序?qū)ふ依^承人和受遺贈人。我國繼承法對公共程序沒有作出規(guī)定,實踐中的一般做法是有遺產(chǎn)保管人或保管單位及時發(fā)出尋找公告,公告期至少為1年,逾期若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出現(xiàn),則將該遺產(chǎn)確定為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確定后,應按以下順序處理:首先應酌情分給那些沒有繼承權但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適當?shù)倪z產(chǎn)。其次,清除被繼承人的債務。第三,收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一般情況下應收歸國有,若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的成員,則該遺產(chǎn)歸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對無人繼承的遺產(chǎn),如果死者生前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職工或者無業(yè)城鎮(zhèn)居民,其遺產(chǎn)權歸國家的所有;如果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歸集體所有;如果是個體勞動者,原則上也收歸國有。
這種情況其實并不少見。孔方兄順手一搜,就能搜出很多來:
2016年,遼寧大連一位老人去世,身后留下了18萬多元的財產(chǎn)。但這個老人是一位孤寡老人,既沒有繼承人,也沒有留下遺囑。在《人民法院報》發(fā)布無主財產(chǎn)認領公告1年后仍無人認領,當?shù)胤ㄔ翰枚ǎ瑢⒗先耸巳f多塊錢的遺產(chǎn)收歸國有、上交國庫。
北京一對老夫妻膝下無子,老先生去世后留下12932.41元存款,老太太留下16379.6元活期存款和5萬元定期存款,北京西城區(qū)法院同樣在《人民法院報》上發(fā)出認領公告,1年后這些存款仍無人認領,法院裁定這些存款收歸國有,上繳國庫。
2018年4月,《深圳特區(qū)報》刊登一則公告,稱華富村東、西區(qū)舊住宅區(qū)改造范圍內(nèi)存在14套房源無法聯(lián)系到訪房屋合法產(chǎn)權人。15天公示期完成后,走法院認定程序認定為無主房屋后,可以進行拆遷。
不過,上述案例都很明確,就是這些財產(chǎn)找不到主人,那么就100%判給國有。這也是《繼承法》里面的規(guī)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但是,最近深圳蔡某某這個案例卻有點不同,是國家拿走了70%,剩下30%留給蔡某某的侄女,因為侄女為蔡某某養(yǎng)老送終,辦理喪葬事宜。最開始她還一分錢拿不到,還是后面訴訟之后,法院酌情給她判了30%的比例。
這樣的操作,顯然有些不近人情。雖然說《繼承法》規(guī)定,對于老人有扶助的人,可以適當分配一定比例遺產(chǎn),但這樣的條款并不合理,且不說是侄女,只要是一個毫無關系的陌生人,為這位老人養(yǎng)老送終,那也該這位陌生人繼承遺產(chǎn),而不是國家從中插一手,拿走大頭,這太讓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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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chǎn)“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