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孩子能全給女方嗎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越來越多的雙子女家庭,但一旦涉及離婚問題,孩子是一起長大的,偏偏在這個時候讓他/她們分開,當家長的心里也是萬分不舍,對于這樣的情況,兩個孩子能全給女方嗎?
對于小孩的撫養(yǎng)權問題,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了,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作出裁決。有兩個小孩的情況,從實踐中法院從公平的角度考慮,一般會平均分配,即雙方一人照顧一個小孩,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的情形有以下:
1、哺乳期(一歲內(nèi))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yǎng)為原則,除非有嚴重患疾或吸毒等較嚴重情節(jié),否則法院基本都會判給女方來撫養(yǎng)。
2、兩周歲以內(nèi)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3、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4、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5、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jù)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7、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女方要求兩周歲以上孩子判給自己的情形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給自己: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huán)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為了更有利的爭奪到兩個孩子的撫養(yǎng)權,我們一般建議女方好好收集“證據(jù)”,比如說:
1、雙方基本條件
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yǎng)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yǎng)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jù),比較重要。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城市生活節(jié)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huán)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yǎng)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huán)境方面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yǎng)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qū)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yǎng)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yǎng)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