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都會碰到食品過期的問題。每當買到的食品,存在過期現象時,心里就會心頭一悶,想著應該怎樣的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害。對于,商家來說,主觀心態上是否存在故意。今天小編就帶你了解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
1、是銷售者在進貨過程中是否依法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銷售者采購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是銷售者在銷售過程中是否盡到注意義務。銷售者在銷售的過程中,還“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食品安全法》第96條關于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應以消費者人身權益遭受損害為前提,而新的《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對此加以明確,消費者主張食品價款十倍賠償不以人身權益遭受損害為前提,只要食品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就可以要求十倍賠償,這將對食品維權造成根本性顛覆,以后判決十倍賠償的情況將成為新常態。
4、十倍賠償的終極目的不是賠償,而是防患于未然,構建消費者友好型的消費環境,這也是法院對消費者即使是職業打假人也給予支持的原因,就是要督促超市把好食品質量關。舉例說,國家權威部門監測或抽查并對社會公示的不合格產品,而超市不及時下架仍在銷售;或者已經明顯超過了包裝上寫明的食品保質期,而超市還在銷售;或者超市銷售食品外觀已經明顯腐爛變質的食品,這些都是“明知”,消費者可以向超市提出十倍賠償金。
5、《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規定體現了對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懲罰的嚴厲性。但正是由于十倍賠償的懲罰較為嚴格,《食品安全法》為銷售者進行十倍賠償規定了一個主觀要件:明知,即只有在銷售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卻仍然銷售的情形下,消費者才有權要求十倍賠償。
二、2020過期食品處罰標準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
(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2、處罰依據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補救措施
首先積極配合工商部門調查、處理情況。其次主動消除后果,這些都是可以按照 行政處罰法 的規定予以從輕處罰的。
三、過期食品對身體有何危害
1、保質期不等于最后可食用時間,在保質期過后,一些食品從安全性角度仍是可以食用的,但它的品質可能有某種程度的下降。如冷凍食品過期后,致病菌可能沒有超標,煮后吃下去也沒有造成不良反應,
但由于存放時間太長,風味、口感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味道不新鮮,維生素含量也有下降,脂肪可能發生輕微氧化。
2、食物中毒分為生物型和化學型兩大類。生物型中毒,是指過期食物受沙門氏菌、弧形桿菌、大腸桿菌等細菌感染,引發惡心、嘔吐、腹瀉甚至呼吸、循環衰竭等突發性疾病;
此外,過期食物在受細菌感染的同時也有可能發生化學變化,產生黃曲霉素、亞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質,導致化學型中毒,誘發癌變、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變。
3、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也不一定就意味著不能再食用了,這就好比機器過了保質期,雖然也能用,但是風險加大了。但大家不要食用過期食品,因為即使在保質期內的食品由于包裝打開或者儲存不當,也可能縮短保質期,大家要格外注意。
4、廠家為了延長產品保質期,讓其不發生感官上的變化,可能會加入一些化學原料,比如防腐劑。人吃了會造成慢性毒害,小孩和孕婦尤甚。
發現任何過期食品,我們都應該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這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面臨權利被侵害時,應該勇于維權。以上就是小編的資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過閱讀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