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繼承遺產稅要交多少
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規定:若房屋所有權人不在了,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在繼承房屋辦理過程中不需繳稅,在對外出售時需要全額繳納20%個稅及其他稅費。
1、公證繼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若房屋所有權人不在了,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辦理房屋繼承公證;
2、繳納公證費2%:房屋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后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調查,對所有法定繼承人逐一問訊筆錄,記錄在案,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出具評估報告;確認無誤后,根據上述證言、證據等出具公證書;領取公證書,繳納公證費2%;
3、房權變更;繼承人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和公證書到房管部門申請繼承變更申請,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審批、出證;手續費每平方1元,登記費80元,領取房權證;
4、對外售房過戶;和買方一起準備好過戶材料,按程序測繪、評估,繳納稅費;
5、繳納個稅及其他稅在稅務部門契稅窗口,申請繳納契稅,契稅按評估額1%-3%繳納,買方繳納;在稅務部門營業稅窗口,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按5.6%繳納(減免),賣方繳納;在稅務部門營業稅窗口,申請繳納個人所得稅,所得稅按全額20%繳納,賣方繳納;國家按全額20%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就是所說的房屋遺產稅;
6、房管部門繳費到房管部門受理窗口申請房權證交易過戶,房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審批、出證,繳納交易費、登記費(工本費)、工本印花稅5元,領取房權證。
房產滿五年是免營業稅,這個年限是從奶奶取得房產證時開始計算,不是從你繼承過戶后計算,所以只要之前奶奶的房產證已經滿五年,你再出售是免營業稅的。我國的遺產稅還沒開始征收,繼承前的房產再次轉讓,需要交納20%的個人所得稅。只要轉讓就會交,不受期限限制。
因為國家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交納個人所得稅時,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繼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贈與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稅基同樣是房屋實際成交價減去房屋原價及受贈人支付的相關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稅率為20%。此外,免征條件也是相同的,如果房產證夠五年,且該房產為繼承人的唯一住房時,則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包括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實,贈與房屋本身和贈與房屋再出售都會產生契稅,前者的稅基為“房屋殘值”,后者的稅基才是房屋的市場價或評估價,兩者可能差十倍左右甚至更多。繼承房屋屬于個人無償受贈,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繼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贈與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稅基同樣是房屋實際成交價減去房屋原價及受贈人支付的相關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稅率為20%。此外,免征條件也是相同的,如果房產證夠五年,且該房產為繼承人的唯一住房時,則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國沒有遺產稅,所以因繼承房屋所需要繳納的稅費是最基本的印花稅及工本費,對于動產就沒有另外的稅了。另外我國雖然取消了繼承房產必須要公證的要求,但許多房產局在辦理房屋繼承時為保險起見,一般還是都會建議先去做個繼承權公證,這也是需要一筆費用的。如果達不成協議,還要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就需要有訴訟費和律師費。
雖然我國現階段沒有遺產稅,但不排除以后會征收遺產稅,這就需要我們事先作好準備,可以通過事先贈與的方式規避遺產稅,而且要提早冊,在被繼承人死亡五年前有效,當然也可以適當購買一些高杠桿的人壽保險來對對沖風險。這樣也可以滿足現金流的要求。因為如果遺產稅開征的話,是需要先交稅之后才能繼承遺產。參照國外的經驗,遺產稅的稅率還是挺高的,這就需要我們事先進行規劃。
1、遺產繼承暫時無需上稅,但由于繼承房產類不動產時需要進行產權變更,需要按規定支付相應水費。
2、繼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權屬,不征收契稅,按0.05%稅率繳納印花稅。而和死者沒有血緣關系的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則屬于贈與行為,要征收契稅,契稅約為3%按0.05%稅率繳納印花稅。
房產繼承稅費的征收
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的直接必要費用按應征稅遺產總額的0•5%計算,但最高不能超過五千元。
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所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二萬元;對于代位繼承的,可比照 第一順序繼承人給予扣除。繼承人中有 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護)養的,可按當時年齡七十五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距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繼承人遺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報規定的 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的,每位繼承人可從應納稅遺產總額中扣除一萬元;繼承人中有喪失勞動能力且由被繼承人生前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七十五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繼承人中有年齡未滿十八歲、且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的,可按其當時年齡距滿十八歲的年數,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或喪失繼承權的,不得給予扣除。
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累計不超過二萬元的贈與財產。
被繼承認擁有所有權,并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價值不超過五十萬元的住房。價值超過五十萬的,只允許扣除五十萬元。
遺產稅的免征額為二十萬元。
遺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征遺產稅稅額一應征稅遺產凈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遺產稅的免征額及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標準,由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遺產繼承稅的費用
(一)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二)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三)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1、繼承(直系親屬):(不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征(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 未過5年估價×1%
2、遺贈(非直系親屬):(納入限購) 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征 未過5年估價×5.6% 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過5年估 價×1% 說明:繼承房產過戶的權屬來源如果寫為“繼承、贈與”的是按贈與的方法計稅。
(四)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如一套100萬的房子辦理繼承過戶,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用+2萬元的公證費用+500元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25605元,費用可觀,所以有的人在購買房地產的時候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的,一般可以免掉評估費用、而且公證費用如果只公證簽名的,僅需要數百元,這樣費用就大大的節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