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死亡遺產如何分配?
夫妻中一方死亡遺產應當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然后屬于個人財產的部分,個人所有屬于配偶的部分的話,按照當事人訂立的遺囑或者是法律的繼承方式來進行繼承。通常情況下,配偶屬于法定繼承人。
一、夫妻中一方死亡遺產如何分配?
夫妻中一方死亡遺產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后,剩余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二、不離婚可不可以分割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中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確立了婚內共同財產分割制度,在法律上是婚姻財產分割的重大突破,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弱勢方可以不以解除婚姻關系為代價,或者在婚姻關系暫不能解除的情況下,直接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但在現實生活中,經常出現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的財產權利,或一方阻礙另一方合理、合法處分共同財產的的情形,導致家庭矛盾不可調和?,F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的兩種情形,作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例外,有效解決了前述問題。
繼承在我們國家它是非常的嚴格的,發生繼承必須是有法律依據或者是當事人訂立的遺囑,比如說,夫妻其中一方死亡,財產如何來進行分配,首先是需要將夫妻當中屬于配偶的財產劃分出去,只有是屬于個人的財產才能夠進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