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想離婚都難了
去年年末,應網友熱議的難遇的對稱日讓不少民政局愿意在當天加班為新人辦理登記手續,然而2020年開年就讓新冠肺炎“打”了措手不及,各大地區的民政局紛紛表示2020年2月2日取消辦理結婚證,而這期間由于各大地區出臺了延期復工消息,因此不但結婚難,2020想離婚都難了,另外根據最新的婚姻法有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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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p>
其實針對于這樣規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間,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一時沖動很可怕,而在實際案例中,我們也發現不少夫妻其實雙方感情并未破裂,因此在經過一個冷靜期,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因此規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其中重大過錯是指:
(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擔負的特殊任務和軍人職業特點,對軍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此處所指的軍人主要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過錯,那么另一方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五)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
對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離婚問題,我國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特殊保護。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對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當然,如果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后經治不愈,應做好工作,準予離婚。
(六)被逼迫或者脅迫離婚
必須完全自愿,任何被逼迫或者脅迫的離婚都是法律不允許的;
當然,除此之外我們也需了解一下目前允許離婚的幾大情況。
1、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如果他們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則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對于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非法同居,原則上不應按登記離婚的程序解除。
2、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不但結婚需要雙方自愿,離婚也是。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如果是非自愿離婚,即受第三者干涉和指使下離婚的,這種情況法院不予離婚。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
4、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不管是什么原因離婚,受傷最大的還是子女。所以,婚姻法規定,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在離婚時,必須對財務做出合適的處理,將子女安排妥當才能離婚,這個條件不滿足,基本上離不了婚。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