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要求離婚可以索賠嗎
夫妻一方單方面想要解除夫妻關系,是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在單方面要求離婚時,我們可以索賠嗎?
一般來說,我們在起訴之后,首先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可批準離婚,當然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也是會準予離婚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目前重婚行為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法律上的重婚,簡單來說是有與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其二便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然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一種類似于重婚的違法行為,不同之處在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雙方非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總之,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寬恕的,可視為婚姻關系確已破裂;一方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內部的夫妻一方對另一方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暴力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壞家庭成員間的平等地平等地位與和諧關系,影響社會安定團結。虐待是指以作為或不作為的形式對家庭成員歧視、折磨、摧殘,使其在精神上、肉體上遭受損害的違法行為,如打罵、恐嚇、凍、餓、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遺棄是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和撫養義務的一方,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另一方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如父母不撫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贍養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丈夫或妻子不履行扶養對方的義務等等。虐待和遺棄行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殘者和缺乏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這些違法行為具有相當大的危害性,它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侵害了家庭成員的人身和財產權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遺棄而提起離婚請求的,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一方有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常常導致家庭經濟困難,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別是吸毒會導致吸毒者神經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種犯罪后果,必然會嚴重地危害夫妻感情。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證明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須滿足二個要件,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于持續狀態。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一般來說,一方想要離婚走法院起訴的,第一次通常都是判調解,然后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訴,沒有太多的財產糾葛都很快判離的。還有就是如果有事實證明分居超過兩年,就可以直接訴訟離婚,也是很快就判離。分居的時候要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導致的兩地分居,以及因住房問題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以上就是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如何辦理離婚的相關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