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應注意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于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首先要懂得什么叫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結婚時雙方為結婚贈送的財產及禮物,雙方親朋好友贈送的禮物,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所得,購置的財產,受贈的財產,各種收益((法律規定不作為共同財產的除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對子女撫養需作出妥善安排,財產分割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協商達成一至意見,債權、債務也協商達成一至意見就可以了。如是訴訟離婚,夫妻共同財產也按上述1認定。在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方面,法庭首先也會主持雙方 進行調解,如在調解階段達成協議,法院會下達調解協議書。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如調解未果,法院就會依照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在適當考慮照顧無過錯方及子女的前提下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簽收后,要過了15天的上訴期,對方不上訴,一審判決才生效。如對方上訴,需等二審判決,二審判決下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離婚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對方有沒有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的話,您可以搜集證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分割財產時應注意對方有沒有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的話,您可以搜集證據,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還應該仔細看離婚協商關于財產分割的部分詳細不詳細、有沒有將自己應得的部分壓縮。
關于財產分割這里,您最需要注意的是該財產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在財產時對方有沒有相應的藏匿財產的行為。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針對財產分割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后,那么便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財產分割的話,那么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并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是指,能夠拿出有協議,證明夫妻之間共有的財產,結婚以后夫妻之間共有的財產。不論那一種。分割前的財產證明與分割后的財產協議,都需要清楚,減少不必要的麻煩。